□武田都市报母亲报记者 袁朝义 通讯员 陆思阳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商事法庭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商事裁决的引领作用,统一量刑标准,明确商事规则。另外,黄冈法院审理的赵某与某中药材交易中心合同纠纷案也在名单上。中国医药原料交易中心为来自中国的医药原料及相关农副产品提供交易平台服务。 2022年11月,我们与一家供应链公司签订合同,使用该供应链公司的仓库作为中药材原料指定交割仓库。 2023年3月,赵先生在某中国医药原料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上签署了包括市场准入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文件,随后频繁进行上市交易。奇艾等中药原料药产品被挂牌并退市交易,累计亏损6.9万余元。赵先生随后向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平台上交易的产品缺乏仓单、提单和交割凭证,构成非法期货交易。要求宣告所有交易无效,并责令中国医药物资交易中心赔偿损失。蕲春法院认为,赵先生作为奇爱产品相关产业链的交易者,自主挂牌、发布信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涉案交易平台系统,按照购物中心制定的现货产品交易规则,购买或者销售奇爱产品。其他交易者查看报价信息并独立选择交易以进行交易莱特。退市成功后,平台系统自动签订上市方与退市方之间的现货购销协议。签订合同后,商户可自行在平台上转让洽爱产品,在线办理洽爱产品监控配送,并协商线下支付。交易模式以特定交易者之间现货购销合同的转让为代表。交易的对象是特定的实物洽爱产品,而不是标准化合约。这本质上是实物商品的价值交换,而不是期货交易。被告中药材交易中心是经社会批准设立、登记、经营的市场主体。原告通过自己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独立上市/退市交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次交易的完成及与对方建立的销售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同时,原告签署了和解协议。如果您在了解交易风险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您将必须承担交易中的任何盈利或损失的后果。综上,蕲春法院一审认定涉案交易属于现金交易,遂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宣判后,赵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交易平台上的产品具有现货属性,业务模式为交易者自主发布信息。成功退市后,将签署现金购买协议。交易双方必须按照现货履行交割义务交易过程。您可以在线进行监控交割,也可以线下协商交割,这与期货交易有本质的不同。同时,本次事件涉及的交易平台主要开展医疗特征现货交易。其职能方向是贡献和促进当地企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为相关产业链企业提供多种采购和销售渠道。这一操作的目的非常符合现货交易的本质要求。因此,本次交易应被视为现货、受保护的交易,而不应被视为非法期货交易。据此,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